2020年是新冠疫情世界性蔓延的一年,导致世界经济失调,多家公司亏损严重,同样人们也面临着失业风险,劳动者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仲裁诉讼,导致劳动案件越发增多。
找律师网特约记者刘泰垚针对今年的特殊情况,采访了找律师网入驻律师沃兴伟律师。
刘泰垚:临近年末,您代理的劳动类案件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沃兴伟律师:该类案件,处理难度较大,如果处理不当,易引发上访等社会不稳定问题。这类案件普遍有以下3个特点:
1、案件类型多样。从劳动争议案件具体争议类型来看,主要是解除劳动关系争议,疫情期间工资争议较多。
2、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多有出现。一个企业中的几名甚至数十名劳动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情况比较常见。
3、案件调解难度较大。由于企业害怕赔偿或者妥协引起连锁反应,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企业大多不愿意接受调解,劳动者对于获得的收益期望值很高,不肯轻易降低诉求金额。致使该类案件调解难度较大。
刘泰垚:劳动案件数量增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沃兴伟律师 :主要有以下6个原因:
1、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不景气。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滑,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惨淡,一些企业采取裁员、降低工资报酬等手段,以减少经营成本,由此引发劳动争议案件增多。
2、企业改制的深入。随着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改造的力度不断加大。改制后的企业,需要适应新的运行机制,多有转岗待岗,上岗下岗,减员裁员,由此劳动关系问题大量出现。
3、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淡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资报酬、合同期限、五险一金缴纳等有关规定含糊其辞,易产生各种争议和纠纷。
4、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愿意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劳动方面的问题。
5、诉讼成本的大幅降低。诉讼费制度改革以后,劳动争议案件只收取至多10元诉讼费,当事人维权成本大幅降低,一旦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权益时,劳动者便会通过仲裁诉讼渠道寻求救济。
刘泰垚:关于劳动类案件,劳动者们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
沃兴伟律师 :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来解决:
1、协商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仲裁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感谢沃兴伟律师给我们普及劳动类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您对于劳动类案件相关的法律有什么问题,也欢迎拨打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4000515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