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法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合同,如果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是明知的或故意追求的,则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都应认定无效。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请求欠付工程款基础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其返还范围包括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利息应从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