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应如何处理?
“一房多卖”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购房者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为了预防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进行“网签”,在网上备案登记。这样市民如果真的碰上“一房多卖”的情况,在网上备案登记的购买者具有更大的合同效力。
“一房多卖”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购房者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为了预防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进行“网签”,在网上备案登记。这样市民如果真的碰上“一房多卖”的情况,在网上备案登记的购买者具有更大的合同效力。
“一房多卖”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并不是一种以犯罪来处理的行为,一般也不宜以犯罪论,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防止一房二卖最好的方法是:按照法律要求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使自己尽快成为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人。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则应该办理相关的预告登记,以保护自己将来的权益。经过预告登记的房屋,非经登记人本人同意,开发商不能再将房屋卖给他人。
解决一房二卖的问题,首先应判定多个买卖合同的效力,其次在存在多个有效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再行判定房屋过户和损害赔偿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该条规定了立约定金的定金罚则。据此,如果因为买受人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相反,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解释。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