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新冠肺炎疫情及政府采取的相应防控措施对人们生活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比较大,比如:受疫情影响消费者与酒店签订的婚宴协议是否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是否违约?买卖合同不能按时交货等等诸多合同问题如何解决?让我们一起看下专业律师怎么说!
妇女节将近,找律师网联合入驻的相关法律专家和律师一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即找律师网38妇女节免费法律服务声明 ) , 找律师网团队在此特别声明,从2020年3月8日起至月底,每天为妇女儿童群体免费提供2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咨询, 让我们一起,敢于、善于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的最后攻坚阶段,为稳定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复工复产,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其中女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备受关注。 疫情之下,除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相关规定外,各地区的女职工还有哪些其他权益呢?让我们结合北京地区的相关规定来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