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条例。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2022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缔结条约工作程序,加强对缔结条约事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下简称缔约程序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2022年10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6号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文职人员的管理,保障文职人员合法权益,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文职人员队伍,促进军事人员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和管理,鼓励和促进商用密码产业发展,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999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3号发布,202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0号修订。
为了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制定本条例。2023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61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正当权益,规范和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制定本条例。2023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3号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本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发展对外关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