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人民法院类案检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为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人民法院类案检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类案,是指与待决案件在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具有相似性,且已经人民法院裁判生效的案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妥善化解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切实保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抓紧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现今社会,进入到了21世纪第3个10年,全面依法治国的步调平稳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升,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在变革。在这样的市场经济愈发成熟和发展之际,民法典的出台为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向前发展推波助澜。
对于以上事件中司机张某涉嫌的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民法典》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若对方非故意且无重大过失,受害方不得请求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答: 可以,小张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私人生活安宁属于隐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可以。《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