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07年6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法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借用他人资质签订的合同,如果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是明知的或故意追求的,则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和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都应认定无效。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请求欠付工程款基础为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其返还范围包括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利息应从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时计算。
城市房屋拆迁以及搬迁补偿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范,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有以下几个内容供你参考:一是拆迁单位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二是如果在回迁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三是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执行;四是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当然包括搬迁费在内了。对于符合建房条件但是尚未完成登记的拆迁房,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酌情纳入适当补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