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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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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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作为遗产应当如何分割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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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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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变更登记的房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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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买卖双方虽然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对其进行了公证,但该公证的效力仅限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虽早已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已入住多年,但因未办理过户且原因是为了规避税费,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法院有权执行该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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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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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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