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应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本案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买受人李某某起诉要求出卖人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非因房屋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且不适用不动产纠纷管辖。其次,根据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本案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买受人李某某起诉要求出卖人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非因房屋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且不适用不动产纠纷管辖。其次,根据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设并出售的房屋,是为进入商品流通领域获取利润而开发建设的房屋,非此目的而建造的房屋不属于商品房;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资格。现房是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期房是指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又称待建房屋、楼花,为买卖商品房所签订的合同可分为商品房现售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
不属于“一房多卖”。但是,你作为土地及房产的共有权人享有优先权,可以要求撤销合伙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你的合伙人明显具有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你可以主张对方双倍返还你的投资款,作为补偿。
“一房多卖”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购房者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为了预防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进行“网签”,在网上备案登记。这样市民如果真的碰上“一房多卖”的情况,在网上备案登记的购买者具有更大的合同效力。
“一房多卖”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并不是一种以犯罪来处理的行为,一般也不宜以犯罪论,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防止一房二卖最好的方法是:按照法律要求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使自己尽快成为法律保护的房屋所有人。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则应该办理相关的预告登记,以保护自己将来的权益。经过预告登记的房屋,非经登记人本人同意,开发商不能再将房屋卖给他人。
解决一房二卖的问题,首先应判定多个买卖合同的效力,其次在存在多个有效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再行判定房屋过户和损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