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2020年1月31日晚,有新闻称双黄连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随后,线上双黄连口服液大批售罄,多地市民线下深夜排队抢购。但抑制并不等于预防和治疗,盲目用药风险不小。那么,市民的购买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误解?之前抢购多的双黄连口服液是否可以退货?
针对严重的新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随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宣布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晚于2月2日。“延迟复工”属于什么性质?延迟复工期间居家办公是否属于加班?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经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2013年6月29日修订。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北京市 赵 鑫 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天津市 吴文山 武清区人民法院王庆坨人民法庭庭长 河北省 李立华(女)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杨红梅(女)昌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吴希林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