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2年4月30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1987年6月23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国家是这么规定的 2019年8月18日 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9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