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2年5月12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 [2003]高检研发第11号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你院《关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请示》(赣检发研字[200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非司法工作人员与司法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实施徇私枉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徇私枉法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刘泰垚-实习日志2021.1.6 2021年1月7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建材市场合同监管保障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 2021年1月27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