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2年6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法研〔2000〕117号 2000年12月14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包括人民法院制作生效的调解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判决、裁定”,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对于行为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不能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 2020年7月2日 朝鲜豆满江船舶会社诉C.S.海运株式会社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 2020年9月17日 最高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两个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