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2年6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法研〔2000〕117号 2000年12月14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包括人民法院制作生效的调解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判决、裁定”,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对于行为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不能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2022年5月25日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评标方法 2021年8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