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2年6月16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2022年5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2022年6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