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工程给无资质者致人死亡由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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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查万张不如电话明了,4000515164

某X公司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无资质的杜某,并签订了承包协议书。后杜某即招用临时工,组建施工队进场施工。雇工房某在施工中不幸身亡。某X公司联系杜某出面解决,杜某称事后谈责任分担比例,于是某X公司与房某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某X公司一次性给付死亡赔偿款项80余万元。事后某X公司要求D杜某承担责任,杜某拒不承担。请问,房某死亡应由谁来负责赔偿?

【找律师网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X公司与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杜某签订的承包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协议。杜某无用工主体资格,其作为承包方招用的劳动者因工伤亡,应由发包方与承包方连带担责。某X公司已作出赔偿,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根据承包协议无效的责任比例,以及承包方实际获取工程利益,最终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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