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女)友频繁电话骚扰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5月28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答:很可能是。 草案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草案还对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其中明确提到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认为,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进入信息时代以来,出现了很多侵犯人格权的新形式,民法典草案回应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人格权保护的需要。 —-来源《中国人大网》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由谁承担? 2020年9月12日 微信语音可否作证据使用? 2020年4月27日 哪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不能成为保证人?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