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7月4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 卖家。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老人想以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应该怎么做? 2020年9月3日 律说“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子事件” 2021年9月2日 最高法院:债权转让不属于债权变更,担保人不得主张免责!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