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7月4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网购商品用快递送达,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答: 卖家。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如何给予补偿? 2020年4月19日 债权人转让债权,主债权上的从权利怎么办? 2020年10月17日 最高法: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退还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