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外离世,生前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3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老人意外离世,生前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李佳琦的声音如“Oh my god,买它买它”可以随便拿来用吗? 2020年9月5日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如何处理? 2020年4月15日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吗?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