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5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答: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2020年9月15日 浅谈由安顺公交事件引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0年7月22日 最高法: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退还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