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5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答: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遇一男子正对女子施暴,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致对方受伤,是否需要赔偿? 2020年9月3日 扶不扶问题有了法律规定:见义勇为免责 2020年5月26日 工程合同无效,承包人是否享有价款优先受偿权?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