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复作出并公告后,后续权证注销、土地出让、颁证等行为是否可诉?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1日 征地批复作出并公告后,后续权证注销、土地出让、颁证等行为是否可诉?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规则】在征收决定作出并生效后,后续的权证注销、土地出让和颁证行为是否可诉,取决于三个问题:一是实体上征收行为是否存在没有依法补偿安置的情形;二是程序上是否存在没有完成法定征收程序等问题;三是后续相关行为是否直接对被征收人所享有的权利造成了损害。 本文摘编自:《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阎巍、胡卉明著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版) 2020年9月27日 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 2021年1月30日 股民诉讼的法律依据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