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复作出并公告后,后续权证注销、土地出让、颁证等行为是否可诉?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1日 征地批复作出并公告后,后续权证注销、土地出让、颁证等行为是否可诉?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规则】在征收决定作出并生效后,后续的权证注销、土地出让和颁证行为是否可诉,取决于三个问题:一是实体上征收行为是否存在没有依法补偿安置的情形;二是程序上是否存在没有完成法定征收程序等问题;三是后续相关行为是否直接对被征收人所享有的权利造成了损害。 本文摘编自:《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阎巍、胡卉明著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2021年1月11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2022年5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