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答: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14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在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0年2月11日 建筑工程挂靠行为法律责任与风险规避? 2020年4月23日 旅客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霸座”等行为,《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