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怎么办?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12岁时遭到性侵,后来学了更多法律知识,20岁时想起诉索赔,诉讼时效过了吗? 2020年7月4日 在小区散步时,被从居民楼落下的一扇窗户砸伤,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2020年9月1日 房屋借名登记如何认定真正房屋所有人?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