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不服安置补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审理还是告知当事人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3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当事人因不服安置补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审理还是告知当事人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规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支付、发放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补偿、安置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摘编自:《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阎巍、胡卉明著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0年2月11日 受疫情影响,消费者与酒店签订的婚宴协议是否可以解除?此前交过的定金又该如何处理? 2020年2月5日 996违法吗?看专业律师如何说!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