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要负刑责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12月26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2022年5月4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年8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 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