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须知内容
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投标须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括简介
(一)项目业主名称;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情况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规模);
(四)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
(五)工程造价;
(六)资金来源;
(七)投标周期(投标工作规定工作日限制);
(八)被邀请人或自愿报名投标人员的资质要求。
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
三、合格投标人要求
(一)对境内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二)对境外投标人的要求;
(三)对联合体投标人的要求。
四、招标工作进程安排
发放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书面回复质疑、提交投标文件终止时间与地点等。
五、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组成
介绍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人拿到的招标文件中有残缺部分,可向招标人要求补发等。
(二)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不明之处或者对招标文件中某些地方提出质疑,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的办法。
(三)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若干天内,招标入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的修改。招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投标人。在此种情况下,招标人应相应地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六、招标文件规定
(一)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
(二)规定计量单位;
(三)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商务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中关于投标商务文件和投标技术文件是否分册装订的规定;
(四)投标文件匿名、包装、密封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