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2年5月12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非司法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答复 [2003]高检研发第11号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你院《关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问题的请示》(赣检发研字[2002]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非司法工作人员与司法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实施徇私枉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徇私枉法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施工方应负怎样的责任?如何索赔? 2020年4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2020年10月13日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在内容上是否可以包含安置补偿决定?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