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休假或者外出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接受外国使节的决定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2年5月31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休假或者外出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接受外国使节的决定 (1955年12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休假或者外出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接受外国使节。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债权人转让债权,主债权上的从权利怎么办? 2020年10月17日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2022年5月19日 参与江苏光储论坛 交流新能源法律新话题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