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女)友频繁电话骚扰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5月28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答:很可能是。 草案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草案还对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其中明确提到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认为,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进入信息时代以来,出现了很多侵犯人格权的新形式,民法典草案回应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对人格权保护的需要。 —-来源《中国人大网》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就发生了纠纷,起诉后能否认定合同无效? 2020年3月27日 公司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让其感到困扰、反感,上司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有什么责任? 2020年9月5日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