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外离世,生前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3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老人意外离世,生前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在疫情防控期间,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0年2月11日 网上筹款被判全额返还?只因为这个!法院呼吁加强监管 2019年11月6日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