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5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离婚时,此前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权利请求补偿? 答: 有。《民法典》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2020年4月10日 抵押权是否可以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2020年3月27日 十四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吗?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