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复作出并公告后,后续权证注销、土地出让、颁证等行为是否可诉?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1日 征地批复作出并公告后,后续权证注销、土地出让、颁证等行为是否可诉?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规则】在征收决定作出并生效后,后续的权证注销、土地出让和颁证行为是否可诉,取决于三个问题:一是实体上征收行为是否存在没有依法补偿安置的情形;二是程序上是否存在没有完成法定征收程序等问题;三是后续相关行为是否直接对被征收人所享有的权利造成了损害。 本文摘编自:《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阎巍、胡卉明著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2021年9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 2021年1月9日 张家港保税区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金文献等操纵期货市场案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