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答: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14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者险的情况,责任应如何承担? 2020年9月15日 孩子尚年幼,家人因感染新冠肺炎被隔离,谁来照顾他? 2020年7月4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项目?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