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1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答:《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什么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020年4月15日 被征收人个人是否可以就征收公告以及安置补偿公告行为提起诉讼? 2020年9月14日 施工方应负怎样的责任?如何索赔?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