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1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答:《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路遇儿童落水,奋勇相救,过程中造成身体局部挫伤,要为此赔偿吗? 2020年9月3日 民事责任需要优先承担吗? 2020年9月17日 遇一男子正对女子施暴,阻止施暴男子过程中致对方受伤,是否需要赔偿?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