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1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答:《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哪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不能成为保证人? 2020年11月5日 因疫情致无法上班有假期吗?有工资么?一文看懂! 2020年2月5日 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后果是什么?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