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1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一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答:《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农药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103 2021年1月19日 小孩子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2020年7月4日 买了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业费,我该咋办?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