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怎么办?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在疫情防控期间,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如何处理? 2020年2月10日 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是否侵权? 2020年9月5日 夫妻离婚,孩子过了哺乳期但不满两周岁,原则上父母哪一方直接抚养?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