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不服安置补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审理还是告知当事人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3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当事人因不服安置补偿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审理还是告知当事人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规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支付、发放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补偿、安置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摘编自:《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阎巍、胡卉明著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后长期使用,该房屋归谁所有? 2020年3月24日 未登记的房产能继承吗? 2020年3月25日 最高法: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退还 202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