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 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 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 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2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一书四方案”等征地报批材料,哪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公开的责任和义务? 2020年9月14日 借名买经济适用房后长期使用,该房屋归谁所有? 2020年3月24日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