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 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 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 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2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近期蛋壳公寓暴雷维权人群越来越多,租户的权益怎么保障 ? 2020年11月26日 建筑工程中误工和窝工有什么区别? 2020年4月25日 孩子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2020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