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 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 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 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2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新冠状病毒疫情下,延迟复工属于什么性质?期间居家办公是否属于加班? 2020年2月4日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下的房地产纠纷法律适用问题 2020年2月16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后,工程质量保修由谁承担?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