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 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 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 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2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在疫情防控期间,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0年2月11日 一37岁单身男子有性侵少女的违法犯罪记录,他能收养女儿吗? 2020年9月3日 叔叔长期居住生活在我家,由我扶养,我们彼此是近亲属或家庭成员吗?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