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继续阅读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民法典》规定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继续阅读一对夫妻为琐事吵架,两人都提出离婚,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是否侵权?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侵犯肖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继续阅读用AI换脸技术伪造他人的脸恶搞,是否侵权?

人脸特征、指纹、航班行程是个人信息吗?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生物识别信息、行踪信息等都是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继续阅读人脸特征、指纹、航班行程是个人信息吗?

公司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让其感到困扰、反感,上司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有什么责任?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属于性骚扰,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继续阅读公司上司经常在网上聊天时发色情图片让其感到困扰、反感,上司这种行为算性骚扰吗?公司有什么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可以。《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继续阅读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