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转非方式转变土地性质后,是否还需要履行征收程序?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14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以农转非方式转变土地性质后,是否还需要履行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规则】此前已因“农转非”占有使用集体土地的,只要给予相应的安置补偿,一般不宜仅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该行为,或者确认其违法;而此后发生的类似行为,则应当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程序进行审查。 本文摘编自:《集体土地征收案件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阎巍、胡卉明著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打印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2020年5月26日 不动产抵押权何时设立? 2020年3月27日 个体户去世后留下遗产,无人继承或受遗赠,这些遗产归谁?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