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11月22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吗?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因单位组织比赛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2020年7月9日 租房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2020年7月4日 因疫情致无法上班有假期吗?有工资么?一文看懂!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