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张某“代孕门”背后的道德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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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张某“代孕门”背后的道德与法律

2021年1月18日,郑某前男友张某发布微博,澄清近期遭遇的诈骗、借高利贷等黑热搜,同时表示目前自己滞留美国,是因为需要“照顾并保护两个年幼无辜的小生命”,并晒出一张他抱着两个小孩的照片。随后,郑某张某被曝美国代孕生子,孩子出生证明曝光,两个孩子于不同时间出生,但母亲现用法定名字都为:“SHUANG ZHENG”。 还有网友扒出疑似郑某张某的官司将于3月22日开庭,名称为:Dissolution & Permanent Orders,Dissolution为解除婚姻关系,Permanent Orders差不多是离婚案终审。张某发文后,一时间关于郑某“隐婚、离婚、代孕、弃养”的各种议论铺天盖地般袭来.

针对“代孕”这一问题,找律师网特约记者张派派采访了黄银华律师。

张派派:黄银华律师您好,近日“郑某张某代孕”事件愈演愈烈,涉及代孕相关问题,您对这一事件有何看法?

黄银华律师无论双方的感情状况或其他任何原因,都不应当且不能选择代孕,即违背道德伦理又有悖公序良俗,况且在代孕发生后,由于双方当事人的情感破裂,打胎不成就弃养是十分恶劣的行为。代孕本身就是违背公序良俗、触犯法律的事情,弃养更是于情于理于德于法都不容!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人们对自身的要求应当高于法律,而不是为不成熟的私欲放肆的违背道德伦理,触犯法律法规。

孩子应当是爱情的结晶,孕育的过程也是幸福的一部分,代孕是将孕育分娩的过程“外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自然规律,将生孩子作为商品,将女性作为生育工具、赚钱工具、“拿命换钱”,这是物化女性的表现,对代孕女性的身体与心理都将造成巨大的伤害,对社会伦理与人类的发展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因此,要坚持坚决反对代孕合法化。

张派派 :结合近期相关事件,请您谈一下有关代孕的法律法规。

黄银华律师 目前,我国关于代孕行为的规定仅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立法效力层级偏低,规制力度和处罚手段较弱。目前有关代孕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我国卫生部发布的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第二十二条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二)实施代孕技术的;  

(三)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  

(四)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  

(五)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六)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感谢黄银华律师给我们普及代孕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您对于相关的法律有什么问题,也欢迎拨打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4000515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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