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Post author:admin Post published:2020年9月5日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一方仍无法挽回对方的感情,双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答: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打赏赞微海报分享 你可能也喜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2020年10月13日 未经房产共有人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的抵押权有效吗? 2020年3月27日 我已经有了一个孩子,还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