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意外离世,生前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继续阅读老人意外离世,生前想在死后捐献器官、遗体,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工业品买卖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多年来推行使用的实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原《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重新予以发布,请做好推广使用工作。重新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印刷企业印制,并负责监制。当事人使用上述合同示范文本,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继续阅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工业品买卖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去世后,有人在网上对其侮辱诽谤,家属能否维权?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继续阅读去世后,有人在网上对其侮辱诽谤,家属能否维权?

遗嘱规定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继续阅读遗嘱规定房子由儿子继承,但希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怎么做?

一对夫妻已经有子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若符合条件,只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若收养孤儿则不受是否有子女的限制。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继续阅读一对夫妻已经有子女,可以再收养孩子吗?

决定孩子姓名时选取姓氏有哪些规则?

  • Post author:
  • Post category:未分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继续阅读决定孩子姓名时选取姓氏有哪些规则?